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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記簿

記錄閱過的書,看過的戲,听過的樂,與想過的事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媽媽都愛吃魚頭

2012-5-15 1:33:58 阅读6 评论0 152012/05 May15


想不到,整個月沒有更新,訪客次數會與上個月一樣,這有什麽啟示?謝謝朋友的一直守候,原來也有人留意自己的博客,很感動。

剛剛過完母親節,想著上一年寫了小文一篇獻給媽媽,今年倒不知道弄點什麽禮物出來了。通個電話,嘮叨她那邊跟外婆在茶樓吃飯慶祝,嘮叨著我這邊上班大小事,也算安了心。

小時上作文課, 相信許多同學都寫過《我的母親》,當時,我是怎樣寫的? 我寫了媽媽很愛吃魚頭,當然了,媽媽哪裡是愛吃魚頭,把肥美嫩滑的魚腩肉給女兒吃,作文也這樣寫了。結果呢,全班三十幾人竟然有十個同學寫了媽媽愛吃魚頭。喔哦!這比例相當的高呀,怎麼大家的媽媽口味都一樣!

小朋友也明白,母親總把最好的留給兒女,可是,長著長著,我卻頭腦不清晰了,說實話,我也蠻愛吃魚頭的,魚臉是整條魚最嫩滑的部位,看著媽媽吃的津津有味的樣子,心裡漸漸懷疑,她也是真心喜歡魚頭的吧? 很多次我旁敲側擊問,媽,你真的愛吃魚頭嗎?答案總是肯定。但我始終未能釋懷。怕她是哄我,爲了讓我安心吃魚腩肉,可如果她說的是真話呢?我豈不是誤會她二十幾年了!這疑問伴著我成長,直到現在,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謎團。

不過,這又有什麽關係呢?每個人都會覺得自己的媽媽是全世界最好的。

除了問魚頭問題,小時也會問 “我是怎麼生出來?”,老媽輕描淡寫的說,“我上廁所的時候不小心把你拉出來了。”(噢喔原來我跟一坨....是一樣的..媽,你真的好惡趣味。),直到我上了生物課,直到,外婆告訴了我.....

媽媽的胎位一直很不正,她生產的時候,劇烈疼痛了十幾小時,那時外婆陪伴著在產房,用自己的外套圍著母親,好不容易,我出生了,外婆的外套,整整的染滿了鮮血.....外婆把外套拿了回家,用手不停搓洗著,洗著洗著,清水慢慢變得渾濁,變成滿滿一盆血紅色,她哭了...

外婆的口中緩緩地說,我感覺,卻是深刻的震動。

當我從逼仄的產道被擰巴地擠壓出來,臍帶那頭連著那個疲倦美麗的少女,成為了我的媽媽。而那位為著女兒而心痛的母親,也成了外婆。

在我的記憶里,媽媽一直溫柔善良包容付出,仿佛母親天性就本該如此。那一刻起,沒有人在會關注她之前是怎樣的一個女人:喜歡撒嬌?也喜歡和閨蜜逛街聊男生?喜歡看言情?喜歡發脾氣?.....翻開家裡的舊相冊,我看見了媽媽之外的女人:她梳著兩條柔滑的辮子,鵝蛋臉,纖瘦,眼睛笑微微,踮著腳尖在跳舞,是一股活潑可愛的模樣。這少女夢想著成為一位出色的舞蹈演員。可惜,外婆的擔心,阻止她參加藝術團。今後,少女在帳房里日復一日無聊機械的工作將她對理想的忠誠消耗殆盡,直到理想終於有一天化成帳簿上一條條數字,直到,她也生下女兒。

想必,外婆從前也不省心吧,擔心著煮菜家務一團糟毛躁丫頭竟要成為別人的妻子,心疼著摸著頭長大的女兒為著生產忍受撕心裂肺的痛苦。但,仿佛一切就那麼水到渠成,那丫頭如今也能持家有道了。

母與女,是一種奇怪的組合。

有人說,“讓一個女兒改掉她那一身壞毛病。無論她瘋癲如小燕子還是歹毒如容嬤嬤,當她變身為一個媽媽,她立刻會聖母瑪利亞附身,光輝偉大。母與女,女兒們要麼走一條與母親截然不同的路,要麼就是母親的翻版,但無論女兒們意識到與否,母親的影響總是無聲無息無縫無隙。於是乎,看風景的你成為風景,一個個你成為她,一個個我又成為了你。”


ps. 外婆也喜歡吃魚頭嗎?

作者  | 2012-5-15 1:33:58 | 阅读(6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談談情,說說愛

2012-4-16 1:11:16 阅读32 评论0 162012/04 Apr16


“你从未感觉到爱,因为爱根本就不存在,爱这玩意儿其实是做广告的人发明出来的,写在广告词儿里,好帮客户卖点儿尼龙袜子什么的。 ”

看TVB在熱播真人show《盛女愛作戰》。我就想到了上面的那句話。

這個真人show有五位單身的女主角,因為種種原因一直獨身,她們將在六個月內,由一般專家協助進行形象大改造,還有兩性關係顧問傳授吸引異性秘笈和男女攻略,最後由結婚介紹顧問幫她們逐一介紹對象,讓她們尋找到另一半。

節目中,專家教授了許多“溝仔”秘笈,例如,與男生說話不要正面朝向,要保持45度角;傳簡訊的時候,永遠不要讓自己成為最後傳簡訊的一個;當然,重要的是,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,發發嗲......

各種小把戲,又搞笑又有趣。但,這哪裡是愛情?分明就是你爭我搶的市場營銷遊戲。 《盛女愛作戰》,坦白點,就是《剩女愛溝仔》,沒什麼叫soulmate,也無所謂一生一世。 你情,我願,體內有足夠的荷爾蒙就夠了。

曾看過一個有趣的比喻 ‘燒味愛情’,香港人喜歡吃燒味,叉燒,燒鴨,油雞,豬腩,紅腸,可以單拼,但大多數時候,吃的是雙拼,叉燒燒鴨的,更受歡迎的是四寶飯,油雞豬腩紅腸加鹹蛋,簡簡單單一盤燒味飯,可以體驗不同的口味。港男港女式的愛情,也是這樣,身邊的男友或者女友都不止一個,而各人的男友或女友又有其他的女友或者男友, 想幾何級數一樣增長出去

四寶飯的愛情可能太誇張,但在香港待了兩年,看見身邊朋友的雙拼和三拼的故事,確是天天新鮮日日多,明明是兩人的劇本,確是三角四角的劇情,比肥皂劇還要精彩。不禁懷疑,那不過是被包裝成愛情的一頓快餐而已,只要你想吃你想拼,總會有。

但,爲什麽,偏偏那些女主角們,始終孤身一人?《盛女》里一“專家”所說,大部份女生存在不切實際的幻想,她們要夢中情人,於是設定了很多條件,只要其中一項不達標,即out。

我想,究竟所謂夢中情人於我而言會是怎麼樣呢?

  • 最好是有點理科底子的人,簡單來說就是不能太笨
  • 但也有點藝術修養,起碼知道什麽是哥特式,是什麽巴羅克式風格
  • 懂得欣賞音樂
  • 不要太媚俗,但也不要太憤世嫉俗
  • 開朗,積極,喜歡認識新朋友

  • .........
  • .........
  • 等一下.........

想著數著,這究竟是夢中情人還是自己的投影?

沒有人會喜歡身邊的另一半,是互不投契,有沒有共同嗜好。重視家庭的人希望另一半孝順父母,基督徒向找一個同樣信主的伴侶,喜歡旅行的不會像找個書呆子,愛抽煙的不會找一個環保狂人分子。找一個跟自己一樣的人,留在自己的comfort zone,這是人的天性。可是,有一天你與你的影子一起生活,是否就算是完美的配搭?假設找到跟我一模一樣的人,卻也像我般急性子,豈不是每天吵架收場? 更何況,實情是,你是如此獨一無二,鏡子映出的人根本不存在,所謂夢中情人,不過是無邊的白日夢罷了。

《盛女》中的白日夢與愛情攻略,看過,笑過,便算了。但, 彭浩翔的《志明與春嬌》《春嬌與志明》,笑過,看過,我竟然,覺得一絲感動。 

畢竟,愛與不愛,喜歡與不喜歡,不能像數學一樣,套個公式就能計算出來。如果真的有所謂“愛情公式”,世上便不再有男男女女的煩惱了

《春嬌與志明》有一個金句  “成世流流長,總會愛上幾個人渣”。張志明難道不是人渣嗎?明知道春嬌有男友還SMS曖昧不斷,春嬌想轉個個跟他一樣的台就嚇的沒了魂不想負責任;自己火速搭上北京妹子還不允許前女友找男友,老嚷嚷“你給我戴綠帽子”。 連春嬌都撫心自問,你為我做過什麽? 沒有哦...可是,他明明是個人渣,看的時候還是忍不住像春嬌一樣,甚至犯賤地感同身受到:當你真的喜歡的人也真的愛你,真是“为佢死咗都抵

我的一絲感動就是發現自己真的有一種“为佢死咗都抵”的想法,明知道你喜歡的人這不好那不好,到底還有什麽比發現他居然因為也是真的愛你而願意為你變得“好“那麼感人肺腑,當張志明說他願意長大的時候,我感動得變成沒智商沒情商的傻妞。有人說,喜歡張志明不是因為他推眼鏡的姿勢,不是因為他做廣告,不是因為他長一張余文樂的臉,而是春嬌太像身邊的每一個人,也太像自己。當你看到志明真的愛春嬌雖然他不說也不做,看到志明真的吃醋也真的難過,你就愈發希望自己也能遇到一個人,搞不好可能是個人渣,但他在愛你的時候你也愛他。

寫到這裡,我已經不知所雲,

愛情,存在,不存在? 應該找一個怎樣的人?應該如何對待對方?噢,太纏繞太複雜了。但如果雙方都是誠懇而真誠的,本身已經是幸運。或者,成世流流长,总会爱上几个人渣。受过伤无所谓,最重要的是,在老来回首是真的谈过一场两厢情愿的恋爱,动地惊天爱撚过。 


ps . 彭浩翔這個導演真的很有趣,有空下篇日誌寫寫


 

作者  | 2012-4-16 1:11:16 | 阅读(32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那些好歌詞 之 好歌獻給你 3

2012-3-29 0:40:21 阅读19 评论0 292012/03 Mar29


不小心,把老媽手機里的歌曲同步到我的電腦里,都是九十年代初的流行曲,就是,俗稱的,老歌。

如今再聽,依然有味道。

流行曲的靈魂,其實,在於歌詞。縱然旋律再美,歌詞一爛,也就被糟蹋了。

黃霑曾說,“(九十年代末到兩千年)失戀的歌很多,你只看見歌詞里都是“我多痛苦”,“我多難受”,卻沒看見他難受在哪個地方”

我想,有邏輯,既寫意,又寫境,已經很少

譬如衛蘭一首《大哥》“曾经 双手执一柄枪,想逼供你一趟 ,我和你无爱谁没有试想...兄妹真有趣 不需要分居 ,忘记辈份再追”,描述女孩暗戀男孩,不甘於只與保持男孩稱兄道弟的關係。本是好曲,好聲音,但聽得人如魚骨在喉,難下嚥,白白被浪費了。林夕的詞,有時也填得馬虎

歌曲之所以經典,離不開,一些好歌詞。

突然寫這個,是因為聽到的老歌中,有一首很喜愛,鄭中基的《戒情人》

“你總是說要戒情人,卻有個貪杯的靈魂”, 將貪戀情人與貪杯買醉,意與境, 刻畫得絲絲入扣。


请点击查看影音文件...
 .

作者  | 2012-3-29 0:40:21 | 阅读(19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在演奏廳里睡著

2012-3-22 0:26:45 阅读36 评论0 222012/03 Mar22


上周晚上,去巴赫鋼琴演奏會。

期間,我睡著了。

醒來後,我觀察周圍的聽眾,究竟多少人聽得津津有味,又有多少人昏昏欲睡? 

忽然想起了一個故事: 歐洲貴族喜歡舉辦交響音樂會,但他們並非出於對音樂的欣賞,而是爲了擺闊。貴族們常常在樂師演奏的時候睡著,音樂家海頓把一切都看在眼裡,感到很生氣,於是作了一首交響曲,他特意在安詳柔和的音樂中突然加入強烈的合奏。果然,突如其來的強烈合奏把貴族們從睡夢中驚醒,他們以為發生了什麽重大事情,甚至想逃出會場。這部交響曲因此而成名,後來更被叫做《驚愕交響曲》

幸好,那晚沒有演奏驚愕交響曲,誰知道,被驚嚇到要逃出會場的人,有沒有我?

古典音樂不流行,是因為它複雜,比流行音樂複雜。簡單來說, 一首流行音樂,通常只有3,4分鐘,只能表達一種情緒,思想或感覺,例如講失戀的悲傷(張學友的《忘記你我做不到》),講戀愛的甜蜜(梁詠琪的《新鮮》),聽眾即使聽不出歌曲的節奏和調號,也能通過歌詞來瞭解整首歌的意思。所以流行音樂是簡單的,直白的,直接把所有的感情感覺告訴你,聽眾一下便捉住了。古典音樂則不同,它往往長達10到20分鐘,音樂情緒豐富,例如貝多芬的致愛麗絲,由愛慕到甜蜜到焦慮再轉趨平靜,表達了多種感覺,起伏很大,而且由於沒有歌詞,聽眾只能通過音樂符號來瞭解樂曲的意思,這需要聽眾有一定的樂理認知。

所以,不難理解,喜歡聽古典音樂的人少。正如,加減乘除人人懂,但,微積分,不是個個都會。

有數學天分的人,算微積分易如翻掌,普通人你與我,只要學,也能算得出來。同樣,有音樂天分的人,對音樂符號的特別敏感,很容易感受到古典音樂的悲與喜,而一般人通過學習,也能感覺到複雜音調的美妙。

古典音樂複雜,有人望而卻步,同時,也有人附庸風雅。

很多報章、雜誌、和網上的樂評,總讓人覺得作者在突顯自己高尚品位。

曾經一篇文章指出,許多樂評逃不出“三吹”——吹捧,吹水,吹毛求疵,再加一些資料,以顯內容充實,我摘錄了一些文字:

1. 寫樂評的人沒有音樂訓練,只能靠看似言之有物、其實只是空洞詞藻的文字來掩飾..........Hilary Hahn 的演奏把我帶進完美的數學世界,聽她的音樂,感覺就像飄浮在漆黑的宇宙裡,看著一個一個星體依循各自的軌跡運行,那總讓我的內心澄澈如鏡。」即使有音樂訓練的樂評人,也不會寫太多和太深入的音樂分析,因為大多數讀者看不懂;要吸引讀者,他們也要以吹水來補足。

2. 此外,為了突顯自己的品味和建立一個標誌,寫樂評的人會特別吹捧某一兩個演出者(指揮、鋼琴家、小提琴家、女高音等).....這樣一說,便在自己身上貼了一個品味標誌,有別於(其他的)樂評人。

3.  能夠在古典樂壇出頭的都是萬中無一的頂尖高手,他們的演出一定不會不好,只能說是不夠好或不是最好,其實可能只是不合你的口味。因此,對這些高手演出的批評,大多是吹毛求疵,甚至是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,........批評 (某音樂家)「拉琴的動作像划船」。

想來,也不需要把樂評太當回事。

其實,音樂品味有沒有高低之分呢? 我很認同下面的說法 

(音樂品味)可以是一個美學上的複雜課題。然而,在日常生活裏喜歡談音樂品味的,通常都是一些自命品味高的人。這些人並沒有思考過美學然後達致這種音樂品味高下的判斷,他們只是不假思索地接受了某些現成的標準,例如聽古典和爵士樂的品味高於聽搖滾和流行曲的;古典音樂中,喜歡華格納或巴赫的,品味又高過喜歡普切尼或柴可夫斯基的;至於爵士樂,愛聽
  bebop  free jazz 是品味高,愛聽 smooth jazz  soft jazz 則是品味低。

這些現成的標準如何形成,自有其文化、歷史、社會、和心理的因素,我沒有足夠的知識去探討,在這裏我只想指出:接受這些現成標準的人,很多不過是為了標榜自己高人一等,屬於高尚的一群;你要他們解釋音樂品味的高下如何劃分,恐怕他們會無能為力了。說到底,講音樂品味的高低,很多時候不過是一種勢利的表現而已。(來自《音樂品味》鏈接
http://fishandhappiness.blogspot.com/2011/09/blog-post_02.html


如其品高品低的,不如,上上這個課《聆聽音樂》,學習如何欣賞音樂。


延伸閱讀
古典樂迷是一種知性分子  http://www.douban.com/note/129057808/
聲音是一種超越感性知性的東西  http://www.douban.com/note/129091093/















作者  | 2012-3-22 0:26:45 | 阅读(36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求職面試之心得?

2012-2-25 1:54:15 阅读54 评论2 252012/02 Feb25


我的這份工作,是大公司,有著很好學習機會,在同輩眼中是不錯的。於是,不少朋友向我取求職技巧。

回想起投簡歷面試的過程,順利得出人意料,一擊即中,沒人相信我的經驗值,其實為零。而我所應用到面試上的技巧,也是眾所周知各大求職網站和暢銷書傳授的。所以,讓我說說求職面試之心得,不知從何談起。

那你憑什麽?我想,是一點運氣吧。

論才智,能夠完成本科或以上課程,智商一般不差,而這樣的人比比皆是;論技巧,教人如何寫簡歷以及面試應答的資料多如牛毛,只要識字,總能獲得。找到好工作,就把一切歸功于自己的聰明學識或良好的求職技巧芸芸,不一定準確。眾人所說,良好的求職技巧定能求得好工,沒有任何數據顯示構成因果關係。就好像男孩認為女孩愛上自己是因為他的才華,而事實,女孩壓根不知道他的才華,或者根本不覺得他有才華,愛上他,是因為他夠英俊.....男女雙方處於信息不對稱的狀態,正如求職者與面試者,有同樣的信息不對稱的局面,老闆聘請你,你以為自己夠”醒目“,其實,老闆喜歡的是你看上去"任勞任怨"。對於這份工,老實話是,我不知道老闆看中自己什麽,亦不覺得自己的學識與技巧能夠充分解釋求職成功這回事。於是曰,有一點”運氣“。

您可能要說,”運氣“與”找到好工作“也不構成因果關係。沒錯,我說”運氣“,是回答了等于沒回答。這詞語十足虛無縹緲,用來應付一些無法解釋的問題最合適。求職面試之心得 = 沒心得,這篇日誌夠無聊的。

爲了這篇日誌不那麼無聊,

姑且假設,我求職前的準備能讓我順利找到好工作。 下面,也說我求職前的準備吧:

1. 履歷 (簡潔清晰,對應公司的招聘要求一條一條寫)
2. 為常見面試問題準備答案。常見問題有
a. 簡單自我介紹 (重點講個人的學術背景及經歷聯繫到面試的職位上)
b.爲什麽你想應聘這份工作 (將過往所學到的技巧聯繫到申請職位上)
c.你對我們公司有什麽瞭解  (參考公司的網站,產品,公司年報和新聞稿等等)
d. 你怎麼看你未來3到5年的職業發展 (表達適當程度的野心,這代表你比其他人較願意付出更大努力,忌好高騖遠)
e.你的優缺點  (將長處配對到該位置所需要的技巧上以及提供例子;弱項以及提及一些有改進的空間)
f.你在學校學到了什麽 (課程背景聯繫到職位上,以及在學習過程中獲得的軟性技巧,如溝通技巧)
g.你在學校/之前工作中做過的最大的項目是什麽,你擔任什麽工作,從中學習到什麽 (同上)
h.你的薪酬期望 (一般回答市場價)

3.面試后的致謝
範本:
Dear Sir/Madam

I am writing to thank you......(向考官重提你申請的職位)......

in the interview, we discussed the prospects and.....(簡單複述你的強項,表達對該職位和公司的興趣)......i believe that my experience and technical knowledge.....
Thank you again for .... and I look forward to ......(再次表明你期望可獲得該職位)....

yours sincerely 
your name
    
4. 心態準備(做回你自己,坦誠相對,不要做作)
    貼上從其他博客見到的文字,裏面正正是我心中所想:

”見工,只是一個過程,一個「mix & match」的過程。每個雇主在招聘某個職位時,心中已經設了一個理想對象。而雇主在接見眾求職者時,只是「等待」理想對象的「出現」。他要找的,是他心中的那類人。他可能是要一個能幹的人,也可能是要一個易?易管的人。他更可能是要一個美麗的人,或是一個身材好的人。作為求職者,您永遠不知道雇主心中,真正在想什麼。所以,在見工面試時,作為求職者,您最好,就是做回您自己。做回平時的您,平時的自己。因為,雇主是要希望找尋某一類型的人,您不是做回自己,只會令自己更加不自然。不要奢望雇主看不穿您,雇主縱是無能也好,食鹽都應該多過您食米。做回自己,讓他揀罷。您是他的類型,讓您怎表達真我,他也會請您;相反您不是他那杯茶,縱使您懂易容變身,他也不會招聘您。不過,叫您做回自己,是叫您不要造作,坦誠相對。不是,叫您不妥面試者,就打鑊佢。那不是表現真我,那是丟架。要記著,雇主不聘用您,只是您不是他心中的預設人物,不代表您有半點能力差異問題。見完工,不獲聘?飲杯茶,食個飽,再來過。就是這樣。

做回自己,只是您心態的調控。您對未來工作的知識範疇,一定要有所認識。其實,雇主在「肯」接見您之前,已經看過您的履歷表。心中,已有一定分數。見見您,只是想看看您是否他心中的人。工作領域的知識,是瞞不到人家的。一開口,一閉口,就知您有多少斤兩。相信您也一定有自己自豪的領域吧?不一定是工作,可能是打機,砌模型,湊仔,媾女。您和號稱專家的對方談論該問題,談得過五句話題,對方還可以死撐。再談到第十句,對方開始要想想。再談下去,對方若是不熟該範疇,不到第二十句就要收皮。所以,見工前,最好溫溫書,做些功課。萬一接不上,都要告訴未來雇主,您有付出過,準備過。

怎樣?見工不是一件苦事。以平常心對之,萬事可成。人生,就是跌跌碰碰,跳跳升升。未曾碰過,焉知痛?沒有跌,又焉會升?

爾若求職中?祝君好運,大事將成”


***************

參考引用:《見工面試之心得》來自博客:活在桃花島(http://wong625.mysinablog.com/index.php

作者  | 2012-2-25 1:54:15 | 阅读(54) |评论(2) | 阅读全文>>

轉變

2012-2-22 22:44:22 阅读38 评论2 222012/02 Feb22


認真寫一篇日記,需要花一個晚上的時間(沒錯,夠慢的),這就是我遲遲不更新博客的原因

從學生到工作,有許許多多的心情要記錄,可是每晚回家,已是八點,洗澡清潔衛生后,九點;再發發呆回個神,十點;還沒有思考如何動筆,便到了睡覺時間。

讀書,寫字,聽樂,本是放鬆增值的好事,這些債,暫時都要欠下了。

營營役役的上班一族, 回家躺在沙發上只想一動不動,即使多麼不合邏輯的電視劇情,他們也沒有了力氣追究。漸漸,我不再對肥皂劇的高收視率感到奇怪。

我想,倘若沙發成為自己的安樂窩,那麼,我希望的求新,求學習,求進步的生活會就此停息嗎?

不會的。只要記得還債。

作者  | 2012-2-22 22:44:22 | 阅读(38) |评论(2) | 阅读全文>>

講神講鬼講耶穌 2

2012-1-17 23:54:56 阅读39 评论0 172012/01 Jan17


小時看鬼片,總有一個疑問:爲什麽那些鬼魂都穿著衣服,人死了,靈魂出竅,難道人臨死前穿著的那套衣服,也出竅了?

原來,這問題老早就有人想過了。今天想分享一文 「鬼服與人眼」, 讀畢,怕鬼的人,別怕了;見鬼的人,你有否肯定自己見鬼了。



          鬼服與人眼      作者 W. Wong, 原文鏈接  http://fishandhappiness.blogspot.com/2011/01/blog-post_16.html

剛開始讀錢穆的《現代中國學術論衡》,就看到他提起王充反對信鬼的一個簡單論證,令我覺得特別有趣,因為這論證與我在課堂上講的有點不謀而合。我不曾讀過王充的《論衡》(這奇書早晚是要讀的),錢穆只論述沒引文,我雖然信他,但也出於好奇想看看原文,便到網上找找:不一會就找到了,語出《論衡》〈論死篇〉:「夫為鬼者,人謂死人之精神。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,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之形,無為見衣帶被服也。何則?衣服無精神,人死與形體俱朽,何以得貫穿之乎?」

一般信鬼的人都相信鬼是精神而無肉體,王充的意思就是,既然鬼無肉體,衣服則只是物質而非精神,那麼鬼就不可能穿起衣服;可是,聲稱見過鬼的人見到的都是穿著衣服的鬼(案:相信也曾有人說見過裸鬼),這不是說不通嗎?其實,王充的論證可以推進一步:既然鬼是精神而無肉體,見鬼的人看到的鬼便不應有身有形、有頭有眼、有手有腳了。

我在哲學導論裏講到鬼這一觀念時(通常是由心物二元論扯到鬼)提出的一個簡單論證,比這又推進了一步:人眼視物,必須經由物體反射光線,這是一個物理過程;既然鬼是精神而非物質,就不能反射光線,那麼人眼又怎能見鬼呢?

信鬼的人可能會這樣反駁:鬼的確不能反射光線,但他們有能力令人的腦產生變化,從而引致特定的視覺經驗,例如見到一隻血流披面、兩眼反白、長髮長舌長指甲的女鬼,雖然引起這視覺經驗的那隻鬼本身沒有這些肉體特徵。問題是,這和幻覺有甚麼分別呢?信鬼的人只能說這是由鬼引起的幻覺,與一般幻覺不同。然而,這由鬼引起的幻覺和一般幻覺在經驗上並無兩樣,因此,幻覺本身並不能成為有鬼的證據 --- 換言之,「見鬼」不是有鬼的證據。

作者  | 2012-1-17 23:54:56 | 阅读(39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講神講鬼講耶穌 1

2012-1-16 0:43:01 阅读57 评论0 162012/01 Jan16


從前讀聖經故事,讀到摩西帶以色列人出走埃及(出埃及記)之後就不想再繼續了,因為太悶。朋友笑我,總是出不了埃及。最近總算出了埃及,把舊約看完。

舊約講述神與人訂立契約。讀後感是,神是全知,全能的,但同時亦好麻煩。爲什麽?它一方面賦予人自由的意志,同時要求人敬仰它,尊崇它。倘若人背棄了它(信仰了其他的“神”或不遵從律法),它便會使用各種方式懲罰人,直到人又重新信仰它。舊約里差不多都是這樣:你信神,神便保護你,你不信神,神懲罰你。弄來弄去,周而複始,玩弄人于股掌,像黑社會大佬般,你說煩不煩。

不由得想起基督徒向我傳福音,說“因信稱義”——人有罪,必須憑藉神的恩典從罪惡中得到救贖;不信,便要到地獄,這,是不是恐嚇?如果因此而信了教,那也是我基於對神的怕而非愛。亦有人說,神是至善至美,它會予人不同於世俗的喜樂,這,是不是誘惑?如果因此而信了教,我豈不是貪婪于神的恩寵而非發乎內心的信服。 真的“信”,應該不理得權衡利弊。

最怕被人傳教,就像小時最怕上思想政治馬列毛鄧課。講神講鬼講耶穌沒問題,但傳教就真的找我麻煩。要尊重別人的信仰,不能隨口反駁,但心裡始終冒出疑問或不同意見。唯有在這個博客里亂說一通。有篇文章講得很在理,想分享一下。若被我的基督徒朋友看見了,要氣到他們了。

信神的五十個理由,  作者:W.Wong,原文來自:http://fishandhappiness.blogspot.com/2011/02/blog-post_14.html

一般人信神(無論信的是哪個神),都是因為各種機緣和心理因素,而不是被客觀的證據或理由說服而信的。然而,人既為理性的動物,便至少會在重要的事情上找理由支持自己相信的東西 --- 即使是先相信,後找理由,而不是先有理由,後才相信。

有個心理學系的同事介紹我看一本書,書名是 50 Reasons People Give for Believing in a God,討論的正是這些信神的理由(留意書名講的是 a god,不是 God)。作者 Guy P. Harrison 不是甚麼教授學者,而是記者和專欄作家,已出過幾本書;他接觸過大量信神的人(來自不同宗教),綜合他們提出的信神理由,逐一討論,而成此書。他開宗明義強調自己的目的不是要證明沒有神,而是要分析這五十個信神的理由,解釋他們為何全都站不住腳。

像我這樣受過哲學訓練的人,很容易忘記一般信神的人都沒聽過、也不會在乎關於神的哲學論證;這些人自以為有信神的理由,你跟他們講哲學論證就是牛頭不對馬嘴了。Harrison 這本書是個很好的提醒,也是個豐富的資料庫。此外,Harrison 的筆調平和,沒有 Richard Dawkins 和 Christopher Hitchens 等的霸氣和火藥味,即使是信神的人,也可能可以平心靜氣看完這本書。

當然,最重要的是 Harrison 的論點通常都簡潔有力,雖然沒有哲學討論裏見到的精微嚴謹,但對付那五十個信神的理由,他的寫法已很管用。他對某些重要問題的理解雖嫌過份簡單,但大體上還是正確的;例如他在討論第四十一個信神的理由(「科學不能解釋一切」)時,談到科學和宗教的一個重要分別,就講得很不錯(以下是我的譯文):

科學在嘗試解釋這宇宙的一切時,是有那麼多的漏洞,但宗教卻看來輕而易舉便解釋了一切,究其原因,是由於兩者運作的方式非常不同。科學家對自己和對科學都有足夠的信心,因此對自己不知的會坦於承認。除非得到大量的證據支持,否則恰當的科學是不會妄稱對任何事物有確切的認識,而且即使有大量的證據支持,科學的結論是永遠容許修改的… 科學知識裏的空隙不是科學的缺點或失敗,它們其實正正是科學勝於宗教的好例子;科學不能解答所有問題,是因為科學不會作弊,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提出答案。

宗教的做法則與此大相逕庭。大多數宗教都倚靠信心而運作,即是說它們會在沒有證據支持下,聲稱事情是如此這般 … 就算不是直接禁止,也不會鼓勵信徒要求證據和開放辯論教義。在這種運作方式下,宗教便相當容易能作出非比尋常、卻無法證實的聲稱,而仍然為信徒接受了。



作者  | 2012-1-16 0:43:01 | 阅读(57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讀了點書便自以為是

2012-1-2 23:18:38 阅读66 评论0 22012/01 Jan2


翻翻自己的博客,一種噁心湧上了喉嚨,還矯情地把它們分類:讀書,音樂,電影,旅遊。好見得自己有點學識,各方面都能談得些什麼,小資得可以。

讀自己的文字,是見證自身發展成長的最好方式。慶倖有寫字的習慣,最近閱讀回來,發覺小妹一直不自覺往文藝邊上靠。上篇日誌討論過,一個標準配置的文藝女青年的模樣,應該是愛智,愛美,並輔之以必要的自戀。而混入隊伍的偽文藝女青年,除了自戀之外一無所有。因此,我們得以目睹海量的無病呻吟,自怨自艾。不幸,成為芸芸病君中一名,前幾年的文字充滿了少年不識愁滋味,為賦新詞強說愁的造作。幸運地,這些空乏做作的文章不會在這博客裏與朋友見面,無聊時看看當自娛自樂。上一年寫字(2011),總算少了點扭捏,畢竟覺得自己認真讀書了,開始談談對電影的看法,音樂的感受,讀書的觀點,可惜同時也把自戀上升了另外一個層次,如題,讀了點書便自以為是,殊不知是在井底裏呱呱叫。

錢鐘書在《寫在人生邊上》裏說,道學家之流,並未能把教訓來減少人類的罪惡;只能由教訓他人而增加自己的驕傲。想來,讀書,有時也陷入一種失去其真義的境況:讀書並未能把知識來減少人的無知,只是由突顯見識而增加自己的驕傲。在談東講西的文字下隱隱約約浮現一個自鳴得意的影子,把自己充讀書人,正襟危坐,好暗笑旁人不讀書,正如自己充好人,總先把世界上人說得都是壞蛋。我一路認為讀書以明慧為正,而慧者大智若愚,平和,含蓄,曉理。看見自己字裏行間的造次,總覺點誤入歧途了。怪不能看王迪詩的文字很痛快卻始終愛不來,她觸及了一生的皮毛,又縮回了驕傲自戀的窠臼。怕看王迪詩上腦,學識沒撈著,先孤芳自賞了起來。

擺脫虛榮,去了驕傲,恐怕只有得道的人才做到吧。當小妹對著一對燒雞翅也會歡喜雀躍的時候,就知道,路還遠著。況且得道的人應該都會對燒雞翅無動於衷的。想想算數,還是埋頭吃雞翅最滋味。一邊恥笑自己自戀,一邊找個說法辯護。引用錢鐘書談教訓——“假道學有什麼不好呢?假道學比真道學更難能可貴。自己有了道德而來教訓他人,那麼有什麼稀奇;沒有道德而也能以道德教人,才見得真本領。”  套個句型:肚子墨水,能侃侃而談有什麼稀奇,沒墨水,也能學人談東談西,好比做無本錢的生意,才是藝術,等哪一天,調情可成戀愛,附庸風雅養成內行的鑒賞。裝逼讀書,也能真學到點什麼。

胡說了個八道,又該吐了。








作者  | 2012-1-2 23:18:38 | 阅读(66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讀王迪詩

2012-1-1 23:36:43 阅读81 评论0 12012/01 Jan1


最近,王迪詩這位作家很紅。她號稱香港最神秘的專欄女作家,皆因在作者簡介一欄,年年都是28歲。

出了好幾本暢銷的書《兰开夏道》《一個人私奔》《女人的辦公室》等等。

一探究竟,特地下載她的書,又把她博客看了一遍。

說真,她的風格不是小妹喜歡的,囂張拔弩,三句不離名牌,十足的“港女” 味。但,很多廿來卅初的女子,包括自己,也會看得很開心的,為什麼?因為她極大滿足了大女人虛榮。

這是摘自她博客裏《男人如衣服》其中幾段:

不爱漂亮的衣服,枉为女人。十几岁的时候,我满柜子都是色彩鲜艳的衣服。色彩是我人生的基调,今天我对色彩的渴求仍丝毫不减。但随岁月的洗礼,我的衣服也在色彩中逐渐提炼出一种简洁,在变化中凝聚出一种安定。

四十岁以上的女人特别爱穿红。为什么?因为她们失去自信,怕自己不再是众人的焦点。几十岁人,化啦,还像个孩子那般需要大人注意,真笑死人!一个女人不再相信自己,是世上最悲哀的事。我像笛卡儿那样怀疑一切,但我从来没怀疑我自己。女人一旦丧失自信,就连一袭红都会穿得一塌糊涂。

红色,有很多种。我大致把它们分为「高级的红」和「低级的红」。内地复修古迹时漆上的红油,让一件如假包换的古董看来像件A货。那是一种没有内涵的红,一种「低级的红」。世上最了解红色的人叫Valentino。红中有黑,黑中有蓝,蓝中有绿,绿中有黄。一种颜色,意象万千。当年极端左翼恐怖分子Red Brigades在罗马到处绑架杀人,Valentino一于话知你,坐一部防弹的Mercedes通街走。你猜那Mercedes是什么颜色?红!他没有被Red Brigades一枪打得脑袋开花,是个奇。连恐怖分子都够胆寸,Valentino的红是「活」出来的。他的红张力强大,富于想象。那是一种深邃的红,一种「高级的红」。

我曾在伦敦Tate Modern Museum看过Rothko的画展。十呎高的油画,是一望无际的红!也有整幅是黑,中间一抹黄;或整幅是蓝,顶部一撇青。他向博物馆捐出大批画作,唯一的条件是必须把他的作品放在广阔的展馆里,让画「呼吸」。

我几乎每年都要添置一个新衣柜,但很快又不够用。为了让我的衣服「呼吸」,我决定把其中一间杂物房改为衣帽间。我翻出了许多旧衫,又整理了无数新鞋。我把过去几年买下的Jimmy Choo陈列出来。一对、两对、三对、十三对、二十三对……毕竟是Jimmy Choo啊,款式永不过时。

你也许会说,Daisy,买那么多也穿不完的,不是太浪费吗?错了,这绝非浪费。当你有条件穿漂亮衣服时却没有尽情地穿,那才叫真正的「浪费」。我见过很多四十以后的女人,她们的身体不是肥,是厚,肩膊和背部厚得像穿了一件天然的避弹衣。站在她背后很安全的,连子弹都挡得住。弄至那个田地才肯花钱买靓衫,too late!

大文豪Oscar Wilde说:「 Anyone who lives within their means suffers from a lack of imagination.?」而我,每天都在开拓更高层次的imagination。钱只是一个概念而已,必须花掉才有意义。棺材,每个人只需要一个。留那么多钱来买棺材干么?既然要靓,就要靓到尽。美,容不下拖泥带水。我享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。如果连自己也不欣赏自己,阿水来欣赏你?


如何? 王迪詩停不住的嘲諷,引用時裝設計,繪畫藝術和文學金句來行文,多麼文藝多麼有格調。就像一個極力開屏的孔雀在叫囂:“你看,我漂亮,我聰明,我有品味,哼!幾巴閉!”。漂亮聰明有品味,每個女子都想有,或者以為自己有。王迪詩每一句臺詞都極其滿足了女性的幻想與虛榮,讀著讀著也覺得自己高了起來。我不由得想起一些文藝女青年的評論

什麼是文藝女青年?她們是一群在精神生活上比較豐富,或者自認為比較豐富的人,也就是說,她們的精神層面強烈地把自己和周圍的其他人區分就開來,但是又不使用世俗的標準。讀王迪詩,發現她就是用一種盡其力冷眼旁觀來嘲諷周遭,無論在外形與內心都顯示與眾不同。王迪詩是標準配置的文藝女青年,她愛智,愛美,並輔之以必要的自戀。我想想,自己除了自戀之外一無所有,很明顯是個“偽”的,我讀得這麼High,估計是以為自己已經混進文藝女青年的隊伍裏去了。王迪詩文藝,可不見得供給實貨,充其量不過給了點幻象藥,讓人多熟悉Mercedes,Valentino,Jimmy Choo的拼寫,對各位抱著由“偽文藝”變“真文藝”目標的女青年,沒有絲毫幫助。 我想,讀書學習,思考靜心,逃不開始終是條老路。

王迪詩有幾分黃子華的幽默,所以,讀她除了滿足虛榮感之外,還當看了棟篤笑。講起黃子華,始終是我大愛,下面一段摘自《女人的辦公室》,頗有《嘩眾取寵》中 “請你好好放低” 一段的味道:

我从来没有压力,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有多么重要。虽然有人认为“兰
开夏道”好看,但假如这个专栏突然click一声消失了,对这个世界也不
会构成显著的影响。我写文章的前提是我可以随时不写。听来好像很不
认真,但你越用力去抓住一件事,结果往往变得越差。这跟恋爱是同一道
理——越渴望跟他走近,他就离你越远。我知道,这听来好“禅”,而我这
辈子最讨厌的就是“禅”。我喜欢捉得住、摸得着的东西,例如钱。那让我
感觉安全、实在,对调理荷尔蒙甚有帮助。
工作呢,也无谓做得太尽。如果出六成力就能取得80分的成绩,那余
下的四成精力就能用来吃喝玩乐,人生于是有了百分百的满足。但假如要做
到99分,便需要出尽十成功力,算下来一点也不划算。我的如意算盘是这样
的:我只出三成力来取得40分,然后放点烟幕,装模作样,把整件事包装成
50分合格,甚至更高。有人说,王迪诗,你这无赖!我的确是一个无赖,可
是我的荷尔蒙十分正常。




作者  | 2012-1-1 23:36:43 | 阅读(81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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